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《2022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来源:leyu官方app在线登录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3-17 02:29:59 99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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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《2022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  现将《2022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
  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施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9〕5号)和《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常态化,决定于2022年9月19日至23日联合开展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(以下简称联合检查)。现制订方案如下:

  通过开展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、创新监督管理方式,规范监管执法行为,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,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环节,加强完善监管措施,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,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。

  资质认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,机构的法人注册登记证照是否持续有效;随机抽取15份检验检测报告、原始记录和委托单检查;机构法定代表人、最高管理者、机构名称、检测地址、授权签字人、技术负责人、涉及实质性变化的标准等出现变更,是否按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;机构是否定期对环境、设施、设备及人员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情况做自查等事项。

  机动车检测的新方法及技术规范实施情况;机动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;查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行为。

  (一)随机摇号阶段。2022年9月19日,根据区公安局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执法人员信息,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检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,抽取检查对象、匹配执法检查人员。

  (二)检查实施阶段。2022年9月21日—23日,区公安局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,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工作。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,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人,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。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、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签字或者盖章,没办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,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,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。对于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,及时移交办案部门。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特殊情况要延长的,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。

  (三)结果公开阶段(9月23日之后)。检查结束后,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检查结果,并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依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。参加联合检查的执法机关对本单位作出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、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。

  (一)提高认识。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重要内容,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。区公安局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一思想认识,加强协调配合,确保本次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监管工作顺利完成。

  (二)强化协调联动。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,密切配合,切实提高检查效能,推进工作落实。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,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,积极向“信用信息”等平台推送有关信息,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。

  (三)加强宣传。通过信息宣传等形式,大力宣传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,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,加快形成公正监管、企业诚信自律、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。

  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《2022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.docx